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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30篇)

考察报告篇11

根据公司计划,材料部、工程部及预算部于xx年7月4日对2家桩基施工单位进行了如下考察工作:

1、考察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备一级基础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工程师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50岁之间,能够长驻工地,xx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大型项目施工业绩。

(3)人员配备齐全,公司管理制度各项健全。

2、考查内容:

(1)企业资质情况、营业执照、业绩、荣誉,组织机构、项目经理资格原件审核;

(2)项目经理经验及业绩、以往质量情况了解;

3、桩基施工单位:

(1)河南省汇城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9号建达大厦605室

电话: 总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

(2)山西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河南分公司地址:郑州市鑫苑路鑫苑名家11栋8楼

电话: 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