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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审计整改报告(27篇)

有关审计整改报告篇25

市审计局于今年3月至4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改进行了部署,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xx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xx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情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xx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xx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xx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254.2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xx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xx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xx]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