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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习府办发【20xx】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教科局指示和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惠农资金落实的管理政策,现将我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一、接通知,理方案、作宣传、立机构: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许庆中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后勤、财务的领导小组。
2、我校涉及财政惠民资金有两项: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二是营养改善计划经费。
二、农村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自查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制度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学校组织各班级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批表》,审批表须在村村委会和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
2、评审。各班评议后交教务处,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受助对象。
3、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时间、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补助金额、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
4、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在接到提请复议后必须进行快速答复并作好协调。
5、再评审:对有异议的学生再次进行审定,并按实施制度进行调整,评审小组人员签字。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教务处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统计表》,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表和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县资助办。
7、发放生活补助。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统计表》发放给守住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交食堂资金发放人员。生活补助到账后由总务处及时发放。发放方式有现金发放和食堂充卡两种形式。七八年级的受助学生充卡方式发放,九年级受助学生由本人领取、打在受助学生信用卡号或邮政卡号上或家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总务处领取。(见附表)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书、《审批表》、《花名册》、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
9、发放期间存在的问题:20xx年的“125元提标生活费”来得太迟,在20xx年春季学期才组织落实,加之部分学生转学或辍学,给发放工作来难度;九年级受助学生中部分学生因读中职,不在校内,在发放上有一定难度,后通过村校及村级领导、同班同学的宣传帮助全部发放(见领取表)。20xx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也按时发放完成,有学生签字表、发放图片、充卡记录及签字,所有资料交一份到县资助中心。
10、毕业生卡上上余额处理:我校规定毕业寄宿生、转走的寄宿生卡上余额退给学生,现对20xx年6月毕业的学生已于中考完开始退费(见附件表说明)自今有部分毕业寄宿生未来领取。
11、部分寄宿生卡上余额多,部分寄宿生安排不恰当,早把卡上的钱用完。
三、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自查
我校严格按照供餐餐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种类、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等质、等量、等价的营养食品。实现了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全部用在了学生的营养改善工作上。在县配送上有时不及时,食堂在外补充;在索证索票上有时不及时,资料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