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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报告(11篇)

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篇11

为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促进“转作风、抓落实、提质量”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根据邓州市教体局及桑庄镇中心校的具体部署,我们新华小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通知的精神实质,在全体教师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己整改。同时,我们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邓州市教体局制定的《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十不准》,让所有教师逐条对照,查摆自己的问题,要求教师严格约束自己,自己不违规、不违纪,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同时,我们对教师违规举办辅导班、学校乱收费、乱发资料现象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通过自查自纠,使教师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责任,转变了作风,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

我校成立由李迪锋校长任组长,张锋、丁婧、李剑、李克武、刘东为成员的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是自查自纠。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四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五是家校联动。

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