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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自查报告(7篇)

担保公司自查报告篇6

贵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资金情况;20xx年全年开展业务情况(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等业务,说明时请注明产生的笔数及金额);是否开展兼营业务情况(包括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情况等业务);是否开展为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业务;公司是否有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抽逃资金数)、挪用客户保证金、虚假宣传及其他违规经营行为;公司是否建立公司的担保评估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财务会计制度,是否有业务操作规程(如没有建立的何时建立);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30%、公司融资担保责任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10倍、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是否超过净资产20%、是否存在为其母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至20xx年11月份累计金额)、是否存在为其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至20xx年12月份累计金额)、是否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要求是20xx年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否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要求是20xx年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公司20xx年是否加入人行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