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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自查报告(13篇)

纪律自查报告篇13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各级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教课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就学校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

建立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相关成员具体负责,责任明确。

二、组织宣传发动

学校在全体教师动员上部署此项专题工作,落实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意义,提高认识,确保了工作不走过场,治理彻底。

1.机构方面。学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职工编制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办法”和《舞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机构设置》的文件,没有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没有擅自增(分)设内设机构等问题。

2.人员编制方面。学校没有超编制限额补充人员,没有擅自聘用临时人员,没有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现象:无停薪留职人员、脱产学习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病假人员、未经组织批准长期脱岗人员;无人员死亡、任职变动、调出调整、离退休变动后单位未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无人员受政纪处分、司法处理后单位未按相关处理意见办理编制、工资调整或核销手续;无单位或个人不符合条件领取遗属补助;无单位擅自批准人员内退等问题。

3.职数及组织人事方面。学校无擅自配备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无职数(乱设置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实任职务与备案职务不一致现象;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现象;无干部职工在企业违规兼职现象;无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三龄两历一身份”造假)等问题。

4.学校没有其他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