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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21篇)

振兴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篇19

关于20__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川组办[20__]50号]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通[20__]118号)的精神,我院党委对20__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院党委十分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各总支(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文件。同时,还给每个党员制作了《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登记本》,该登记本专门摘录了中组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使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认识到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从而提高了每一个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2、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

我院党员人数较多,党费收交情况不一,组织部克服人手少,工作头绪多的困难,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党费的收缴工作。在年初,就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逐个进行了核算,并下发到总支(支部)和党员个人手中,使总支(支部)和党员个人做到心中有数,年末时,又对少交漏交的及时催收,保障了党费收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收交任务的圆满完成。已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上缴了党费18000元。

3、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党费由院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我院党费管理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单独立户存放。我院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今年共支出党费35949.6元。其中,购买学习资料2780.6元;培训党员共计15169元;上交市委组织部18000元。无贪污、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附党费管理人员名单:

部门主管领导:直接管理人:

会计:出纳:

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__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