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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统计自查报告(13篇)

2024统计自查报告篇5

一、基本情景

(一)执行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情景。

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没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租赁机关楼堂馆所情景。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层,系80年代末兴建,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20xx年进行过维修改造,没有超标准装修。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我局编制人员30名,在职人员17人,其中,实职科级干部7人,非领导职务2人。按规定标准建筑面积可达54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可使用面积36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290平方米。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6.7平方米,使用贴合有关要求的标准,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没有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没有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情景。

目前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30名,现有在职人员共17人,没有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在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上,没有违反规定超编制限额进人,没有违反规定增加财政供养人员,没有违反规定使用临聘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出现“吃空饷”的人员;没有伪造、纂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没有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没有妨碍、干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存在其他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行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情景。

20xx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共48万元,含普查中心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购置附加税)35万元。20xx年1-11月份“三公经费”支出共1.8万元,同比减少80%,其中公费接待支出共17836元,同比减少80%。单位公务用车两台,20xx年初按规定和程序由县国资办拍卖1台,现有公务用车1台,没有增加机关公务用车。无公费出国现象和公费出国经费支出。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控管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等,认真履行“约法三章”的庄严承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职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职责人、负直接职责,纪检组长为监督职责人、负监督检查职责,构成了我局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职责机制,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

(二)宣传到位。

为营造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良好舆论氛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职责,召开职工会议、翻印有关资料,把“约法三章”规定传到达每位干部职工,构成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约法三章”规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

在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上,我们结合统计实际,把“三公经费”支出的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制度完善,为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制度,结合“八项规定”要求,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坚持阳光公开,年初公布预算情景,每月、每季度都要在职工会上公布、在公开栏上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景,年终公示年度使用决算情景,自觉理解职工监督;坚持从严检查,从申报审批、票据核查、报账签审等各环节,从严把关、杜绝虚假行为。同时,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开展内审监督。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理解社会公众监督的广度与力度还不够;

二是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结合统计改革发展与业务繁重的现实需要,目前人员减少后没有在编制额内得到及时补充,影响和制约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整改措施

按照“国务院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庄严承诺,我局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规定,更加注重发挥多层面、多层次的监督作用,深化理解群众监督的宽泛性,加大理解群众监督的力度;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真正把“约法三章”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