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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查报告(18篇)

部门自查报告篇3

(一)主要职能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职业高等院校,主要从事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弘扬和传承优秀思想文化,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主要职能如下:

1、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法设置调整专业,制定招生章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资源库建设,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安置服务工作,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品质。

2、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放办学,参与国际交流,依法与国(境)外政府、教育机构、企业等开展人才培养、技术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3、学校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充分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维护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学院经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完善学院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和法律监督,保护学院资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学校培养培训中高层次的技能技术人才;为社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服务。

(二)机构情况

学校有27个内设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3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总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校企合作处、评建督导处、纪检监审处、团委;教学教辅机构14个,分别为:车辆运用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士官教育学院、思政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加挂株洲市交通技工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加挂国际交流学院)、科研处、资产处、信息化处、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