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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自查个人工作报告(17篇)

消防安全自查个人工作报告篇14

教育局普教科:

根据《建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安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通知》精神,我校由保卫处迁头,组织了总务处政教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分管副校长赖忠林为组长,在三月份的自查的基础上,本月的23-24日对全校的食堂、学生、教工的学习区、生活区的灭火器、消防栓,电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结果报告如下:

一、生活区和教学区的消防栓和灭火器完整无损。

二、三月份更换了食堂和生活区的所有已过期的灭火器药水。

三、生活区和教学区的消防栓及水带完整无损。

四、食堂承包户“_·_”期间全面停火。

五、“_·_”假期,已落实好了值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放假期间学校的教学区和生活区二十四小时有人在岗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