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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8篇)

离职公积金怎么提取篇7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的内容,计缴住房公积金方法如下:

一、组成部分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并必须按规定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存缴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5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各为8%,则该职工的月缴存额为:2500元×8%(单位缴存部分)+2500元×8%(个人缴存部分)=400元。为方便操作,单位可以对每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