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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的开题报告(22篇)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篇16

一、开题报告内容

1.课题的来源及选题的依据,着重说明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对此课题开展研究工作的设想以及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

2.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3.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

4.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5.论文工作量与经费的估计。

二、开题报告的一般要求

1.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要求在学位课结束前作出必要的准备后开始,最迟不得晚于第三学期末进行。

2.开题报告要求写成书面材料,研究生将开题报告和有关的参考文献,作为开题依据的各种理论分析,实验数据等,事先印发给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审查小组由3~5人组成,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导教师任组长。

3.开题报告要求在教研室或审查小组内审查通过。并可邀请本专业的有关教师、学生参加,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4.审查小组应对报告的选题,论据、措施作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和要求修改的意见。如报告不通过,必须修改后再做。连续三次未通过,报研究生部,按规定取消学籍,中止培养。

5.在论文正式进行前,各学科应把开题报告连同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部,无开题报告及审核意见的,学校不安排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工作。

注:开题报告见封面附样,规格为16开纸;开题报告内容用5号宋体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