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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履职述职报告(30篇)

安全履职述职报告篇27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xx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x食药监械〔20xx〕xx号)要求,上半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基本现状

1-6月,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增经营企业xx(批发企业新增x家)家,注销x家,目前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总计xx家。截止6月30日,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xx家,其中三类生产企业x家,二类生产企业xx家,一类生产企业x家,主要生产产品为: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等;二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定制式义齿,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等;一类: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一次性使用PE薄膜手套、一次性使用塑料指套、中医艾灸器等。1-6月我市一类医疗器械新注册品种x个,重新注册品种x个。

二、上半年医疗器械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根据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会议精神,和省局《xx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于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旨在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人员是否做到在职在岗、营业场所和仓库是否与证照相符、首营审核执行情况、进货企业资质审查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并进行跟踪复查,有效地保障了全市高风险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2.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整治。针对隐形眼镜违规经营行为有所抬头,我局部署开展了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我局组织召开市区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培训会,就如何规范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产品进行了培训,并就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进行了具体部署。5-6月,我局先后组织人员对市区范围内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对各企业供货资质、四合一台帐、质管人员在职在岗情况、验配设施设备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整治,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各企业负责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

3.开展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据省局《安徽省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方案》(x食药监械〔20xx〕xx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