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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述职报告范文(21篇)

酒类述职报告范文篇6

(一)酒类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我县尚未成立酒类管理专业执法队,对酒类管理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对酒类经营未能实施经常性的监督。

(二)对酒类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我县酒类经营户对酒类经营法律意识不强,对酒类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不理解,还有些经营户没有换证或办证。针对以上问题,我县至今未进行过处罚,酒类管理未起到震慑作用。

(三)酒类经营户的酒类购销登记制度不够好。在检查中发现,还有些经营户进货时未询问对方有无经营许可证、未索取产品发票、合格证或检验报告,销售时未能做好出库登记,未能较好地开展酒类购销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