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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之命令的格式写法与例文(10篇)

文秘之命令的格式写法与例文篇5

命令(令),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所使用的公文文体。

(二)性质

命令(令)是领导、指导性即指令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权威。根据法律,我国只有、全国人大会和委员长、国务院、国务院和各部部长,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才可以发布,其他一般机关和一般人员不能发布。党和群众团体、企业事业部门不下命令。

(三)类别

“命令”按功用还可分为:1.公布令。2.任免令。3.授勋令。4.嘉奖令。5.指挥令。6.否决令。7.通缉令。8.特赦令。9.戒严令。10.动员令。后面三种只有和政府首脑才有权发布。另外,“通令”意思指普发所属各单位或全体社会成员周知遵行的;“手令”是高级领导人对下属人员的直接命令。

(四)格式与写法

“命令”和“令”没区别,标题上用哪个,要看习惯和文字上哪个更通顺。“命令”和“令”有标题、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几个主要部分;上述各类微有不同。标题三部分,可省略发文机关或事由,如标发文机关,一般须用全称。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标而只概括内容(事由)加文种,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收文单位,向全社会发布的可省略。正文,必须简练、明确、条理分明,风格要庄严典重。内容写依据、说明、政策。依据即缘由;说明要极简,亦可省略;决策是何事,要求怎样要明确,可分条写,这是命令的核心,不能省略。较长的命令也可分开头、主体、结尾。签发人,应是发文权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用的是个人名义,但却是代表着权力机关,具有法定效力的。日期,是签发的日期,一般是标题下有文号的放在文末,无文号的放在标题下。

(五)例文简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