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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人员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0篇 物业保安部警卫人员岗位职责权限

物业保安部警卫人员岗位职责、权限

一、职责:

1、严格在指定岗位上值勤,上岗时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装备和证件,按公司规定,完成值勤任务,确保岗位安全。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保障责任区的安全。

3、熟悉和掌握辖区内各种安全设施性能,并能熟练操作,包括消防设施、报警系统、对讲系统等。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护卫、守夜等工作,预防责任区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5、按照规定处理责任区内发生的有关警卫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各项工作。

二、权限:

1、在执行任务时,对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的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2、对发生在本公司所管物业区域内的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限力。

3、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本公司所管物业区。

4、对出入公司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按公司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5、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在执行保安服务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6、对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利。

7、对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利。

8、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9、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