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范文岗位职责

生产工、普工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2篇 工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在工区负责人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工区负责人建立安保体系,当工区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其履行相应安全职责。

3发生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负责对事故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采取的措施、是否向政府部门报告等做出初步意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落实相应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用工手续,录用劳务队组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组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问题。

6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计划的审核。

7在工区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处理相关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