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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岗位职责(五篇)

第3篇 锅炉运行负责人岗位职责

行政上长属专业负责人直接领导,是锅炉专业运行的直接领导人,对锅炉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负领导责任。

1、 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议,传达近期生产任务,总结前期工作的不足,并进行完善与提高。

2、 合理分配运行工作,并进行监督。

3、 编写、整理本专业的技术档案、运行总结、事故分析报告等班组技术管理工作资料。

4、 运行班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传达,并不定期到各班组抽查工作。

5、 进行锅炉正平衡及热效率的反平衡计算。

6、 担任新投产锅炉机组的试验工作。

7、 根据《电力工业技术法规》、《电力安全工业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及消防规程与本专业的有关条文,传达给专业所有人员。

8、 指导新进员工的岗位培训。

9、 运行规程的制订与修改。

10、 锅炉各类经济运行指标的统计与分析。

11、 分厂卫生区域的划分及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