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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长的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1篇 工长的岗位职责

工长是施工企业的关键岗位,在岗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执行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科学地组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一、 工作内容与要求:

1、 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现场管理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负责所施工工程或工种的具体施工技术工作。

2、 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施工图组织实施验收、作好自检、互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和记录,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3、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日记。

4、 认真熟悉施工图,每个部位,每条说明均要清楚并向班组交底,将图纸上标高、尺寸、构件存在着的矛盾和施工难度向技术部提出,由技术部解决。

5、 强质量控制管理,认真作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把住技术质量控制关,参与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6、 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

7、 负责所管分项工种相关材料,半成品、验收取证和验收的监督配合工作。

8、 执行安全法规、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参加安全事故分析。

9、 对工程质量通病提出预控措施。

10、 参与编制进度计划,每月25日提交劳动和施工生产材料机具需求计划,其中材料机具计划用量必须准确及时。

11、 及时填写、收集、整理与工长相关的原始资料,如《施工日记》等。

12、 根据工期或技术的要求,需要组织连续作业时,要主动与后勤部门联系,解决送饭、煮夜餐等问题。

13、 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现场所需的劳动力、安全、机械、模具、工具、安全防护用品、水电等方面问题。

14、 对班组的书面交底工作头天内完成。

二、 责任与权限:

1、 权限:

(1) 对岗位工作内容要求有组织指挥权。

(2) 对所管工程上的人员有奖罚权。

(3) 对材料部门供给的材料有质量疑问时,有权提请重新鉴定,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 对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工人,有权辞退出工地。

(5) 对上级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6) 对相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要求给予保障的权力。

2、 责任方面:

(1) 对本岗位管理工作负责。

(2) 对因失职和指挥失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应承担责任。

(3) 有使工地上的施工生产秩序处于良好状态的责任。

(4) 有贯彻落实好“按劳分配”的责任。

(5) 有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项目施工等工作直接管好的责任。

(6) 有向上级汇报技术工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