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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楼人员岗位职责范本(九篇)

第3篇 综合服务楼人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分配,积极参加院里安排的各项活动,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2.牢记服务宗旨:热情周到的为院民服务,视他们为亲人,不怕脏、不怕累,尽职尽责。

3.服务人员交接班要查房,清点人员,帮助老人做好个人卫生和室内环境卫生。

4.注意开窗通风,及时换洗老人的衣服、被罩、床单等。

5.随时观察老人的精神状态、饮食睡眠情况,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医务室,以便观察治疗。

6.多与老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习惯、爱好和特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7.组织老人下棋、打牌、到室外健身等有益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8.严格交接班制度,记好当天的工作日,对有病的老人和特殊的人员要记好他们的病情、饮食等其他注意事项。

9.督促好孤儿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教育他们讲文明,讲礼貌,好好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10.根据天气变化提醒院民增减衣服,预防疾病,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并对院民所铺被褥定期翻晒,做到松软、无异味。

11.严禁院民家属陪住。

12.严格院民请假制度。对无行为能力和残障老人外出要有家属陪同,并写请假条,能自理的老人外出也要填写请假条并检査挂牌情况后方可外出。

13.按时上下班,在岗期间不能随便离岗和干私活;有事必须请假,如不请假私自叫他人顶班,顶班人和被顶班人都要受到处罚。

14.不许酒后上班,如果酒后上班给老人造成不良后果或言语伤害老人及家属,根据情况受到不同的处罚。

15.职工之间搞好团结,互帮互助,不拉帮结派、无事生非,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同心同德把服务工作做好。

16.当班人员要做好来院试住人员的记录,了解他们的情况,符合什么样的代养标准,及时与财务联系。对离院人员必须写好解除代养协议书,到财务室结账,以免发生因财务问题引发的其他责任。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査房制度。

18.不能打骂老人,严禁收受院民及家属礼品。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