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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厂长岗位职责(20篇范文)

第5篇 五值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职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再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三、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四、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定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五、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六、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七、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九、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要求。

十、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十一、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在本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十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十六、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相对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十七、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额定能力生产。

十八、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十九、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二十、积极加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机电、运输、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三、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六、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七、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八、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九、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三、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四、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五、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细则。

七、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

八、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九、监督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监督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十一、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十二、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三、组织、协调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带头经常检查。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运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三大规程”,在工作中做到“五同时”,做好业务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系统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做好事故隐患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做好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同有关单位处理;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矿长汇报,积极参加与研究解决。

五、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等安全活动,负责组织系统安全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六、组织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报告安全工作,主持召开“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七、当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对分管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者,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组织落实预防措施,并保证按期实现。

八、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剥离、机电、运输、防治水、救护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煤矿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编制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四、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五、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七、按时参加矿长、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八、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九、负责督促、检查辅助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和装备、设施的配备、日常训练及值班。

十、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十三、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四、积极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在技术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