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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8篇)

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篇7

为了树立我校教师的师德形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规范地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我校教师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办公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四、严格执行三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簿本要堆放整齐。

七、通讯工具不带进课堂,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设为振动。

八、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九、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