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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8篇)

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篇5

为了给我校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让教师们具有一定的责任目标意识,给祖国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才,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订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请假的教师,代课费由教师自己开出,每节5元。(婚丧假、特殊病假除外)

2、开会、升降旗仪式活动凡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请假均以旷工论处,按规定每节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记入档案。

4、凡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校长审批,交教导处调课。确因特殊情况可以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5、不允许教师之间私自调课,若是自行调课,一经查实,双方都按缺课处理。

6、旷工每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规定3分钟至5分钟内为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7、值周教师负责值周内晨读,缺一节扣币5元,未完成值周条例,扣币10元;值周教师要特别注意安全。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实行月查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2、听课每位教师不少于10节,校长、教导和教研组长不少于15节。并作好记录。

3、每位教师要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和作好记实手册。

(一)教学奖惩

1、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优良率居同级同类学校(教学点与教学点)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45、40、35元。居全镇第一、二、三名的奖55、50、45元。

2、统考科目的及格率为70%的奖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5元累计。

3、统考科目的优良率为68%的奖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10元累计。

4、 统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镇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奖50元。

5、 凡统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镇倒数第一的惩30元。

6、 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镇倒数第一的且低于全镇人均分的惩40元。

(二)其它奖励

1、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国家级奖100元,省级60元,地级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奖,且必须是本人所写)。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是单项比赛。

所叫学科学生参赛,辅导教师以下标准发奖(不含体育;同一竞赛若干人参加,只取最高奖级的前三名)。

组队参加地教委、县文体委组织的各种运动会,获单项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35、30、25、20、15、10元;获团体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别奖200、160、120、80、40、30元;组织参加学校各种运动会,获团体第一、二、三名分别奖50、40、30元;获单项第一、二、三名分别奖20、15、10元。单项和团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3、 文艺演出与美术作品参赛奖

凡学校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演出与集体参赛作品,或地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50元;获县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80、50、30元。单项和集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4、以上各种参赛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三、特殊贡献

1、凡获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地级与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奖100、80、50、40元。

2、以上各种奖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