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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加强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X〕7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部署,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于201X年三季度起开展日常考核工作,并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X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多次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局党组会召开会议,部署考核工作,确定从201X年三季度起开展日常考核,并审定考核结果,及时处理问题。各项措施保证了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力求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在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方法、程序、时间节点。并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加大了平时工作考核的比重,制定了考核标准。把公务员年度获奖、评优、撰写调研文章、信息等情况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做到把工作成绩与考核结果相结合,调动了工作干劲。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程序。为实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我们严格履行考核程序。日常考核中,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按季度进行工作小结,按“知情人打知情分”的原则进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中,把握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确定等次、公示、告知等重点环节。一系列举措避免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二、考核结果
我局机关公务员39名(含市管干部9名),其中参加年度考核30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5名,优秀比例为16.67%,称职等次的 25名,比例为83.33%。考核结果于201X年2月27日至3月5日在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三、需要改进的方面
我局从201X年三季度起开展日常考核工作,并将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相结合,评选推荐优秀公务员。在考核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在“知情人打知情分”的环节,还存在人情分、主观分、畏难分等现象。在今后的考核工作中,我们还将修定实施方案、完善考核办法,力争做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