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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工作个人总结(10篇)

社区民政工作个人总结篇2

20_年,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开展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规范建设政务公开

一是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还制定完善了《_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和《_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各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局、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社会救助、社会组织这两部分重点公开信息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具体业务辅导,各科局、室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便民利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均编入公开目录。明确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列入重点公开领域,要求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法律法规、专项经费的使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突出业务重点,打造阳光民政

一是强化“互联网+政务公开”,畅通公开渠道。为方便社会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政工作,查询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公开、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等,20_年共回复群众市民心声咨询79条。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开通“_市民政局”政务微信开通,完成政务外网改版工作,便利群众及时获取最新民政动态。

二是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政策落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市127个乡镇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急难”工作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探索建立低保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和社会救助标准区域一体化机制,推进核对平台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临时救助办法,规范临时救助标准、条件和程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拓展救助网络和发现渠道,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断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防止出现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到位。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创新保障方式,提高救助实效。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光荣院、公墓、殡仪馆等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四风”,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民主决策、考勤考核、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财务管理、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民政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做好信访维稳,及时化解矛盾。注重研究解决各项民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信访接待、领导包案等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1584热线”的组织工作和投诉咨询的答复处理工作;重点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稳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精神,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对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同时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组成专项检查组,针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等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通过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活动,让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民政公共服务,积极打造阳光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