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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部门采购工作总结(30篇)

季度部门采购工作总结篇30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保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履职目标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农业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安全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机制。局党委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监管工作。

二、农机安全。

按照市县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抓好全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深入乡(镇)村组,一对一地与拖拉机车主、驾驶员签订书326人。全县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行了年度检验,共检车305辆(台),占应检车辆的96%,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26份,参检入保率100%。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现已建立5个农机安全联组,组织全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学习24次,参训、参会人员7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重如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路运综合大队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通知车主进行了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抄告相关部门。

三、农村沼气生产使用安全。

按照农村沼气池“谁拥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沼气池管护主体责任,制定了《__县巩固退耕还林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管护主体、管护原则、管护办法和综合利用作了明确规定。针对农村群众沼气安全知识缺乏等特点,我局还专门印制了《农村户用沼气安全警示》,要求沼气使用者严禁在沼气池附近用火,严禁在沼气池导气管口和出料口点火试气。日常维护揭开活动盖时,不得在沼气池周围点火吸烟,只能用手电筒照明或镜子反光照明,禁止向池内丢明火,烧余气,严防引起池子爆炸等。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全县的沼气安全进行安排落实。对全县的沼气使用进行了大排查,共出动人员250人次,检查沼气360个。对沼气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