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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个人单位总结(5篇)

安监局个人单位总结篇1

一、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情况

1-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25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46.4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下降16.6%,受伤人数下降72.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7.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年初向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和专项整治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区安委办与重点企业、各乡镇(办事处)与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专项整治部门与相关企业、企业与班组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夯实安全责任。制定了榆阳区黑名单制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着眼冬季、春节、“两会”和十九大期间等季节和重要时段,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8次安全大检查,开展专项督查3次,特别在春节、“两会”、省党代会和十九大期间,我们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区性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1-11月共出动车辆1000余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300余份,现场纠正违章行为120余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45份,查获、收缴非法储存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3481件,并进行集中销毁;对5家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限期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万9千元;处理举报案件80起,其中3起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截止目前,全区共发现安全隐患1817条,整改1732条,整改率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