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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总结(11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总结篇8

一、学校基本情况

宁陕县江口中学位于江口回族镇,是全县规模最大的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038平方米。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513名,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4%,现有在册教职工66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达本科学历的51人,大专学历的8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本科学历达86.4%。现有高级教师3人,中学一级教师13人。

二、创“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重要性

我校一贯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的需要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语言文字文化,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学校是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场所。我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方面,认真贯彻和落实了各级下达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并以素质教育为载体,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考评、考核等各个环节。

(二)改善我校特殊语言环境的需要

我校处于江口回族镇,属回汉民族混居地带,学生离开校园之后,处在各自方言的语言环境中。所以,学生学习普通话时,存在着方言口音重和语言实践环境不一的问题,给孩子们的日常交流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说好普通话是保证师生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前提。

(三)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的需要

基于我校特殊的语言环境,目前,我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重点定位为“做好自我,辐射家庭与社会,发挥主阵地作用,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努力营造健康规范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以“制度保障、课程提高、活动推进”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规范意识。

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过程

1.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

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整个素质教育工作之中,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我校自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以来,就成立了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各部门齐头并进,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学校先后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把是否标准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评估的一项指标,把备课、板书、批改作业是否书写规范汉字作为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的一项指标。学校向全校教师发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倡议,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普通话,并接受教师监督。要求教师必须做到:口语练习与日常教学相结合,自觉努力与互相监督相结合。做到普通话不单是课堂语言,而且是校园语言,形成人人都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

我校把推广普及普通话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生的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扎实地进行语言文字的教学与训练;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之中,提高教师对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的能力;纳入学校课程,各年级都开设书法(写字)课。

学校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学校教师之间、教师学生之间对话交流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切实发挥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学生普通话训练和书写规范化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从学校实际出发,我校就口语表达、习作等方面开展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训,如复述课文、情景对话、即兴演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