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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总结(5篇)

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总结篇2

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和宣传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12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_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12〕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二、集中宣传情况

_年3月13日,_县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畜牧局、食品药品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大型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动物防疫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兽药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等材料4000余份,播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集中销毁过期变质食品93袋、假冒农药37袋(瓶)。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3期203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卫生” 讲座一次,发放《食品安全培训教材》203份。   三、专项整治情况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 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