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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龙陵县委办公室[20__]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要本着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是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渠道。
二是针对汛期多发高温、高危天气和极易引发事故的各种因素,抓紧完善落实防范措施,集中力量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积极组织鉴定与整改。
学校要立即对校舍、危险墙体、危险用品、危险车辆、危险设施、危险事件等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的房屋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屋顶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对新查出的危房要组织鉴定危房等级并上报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对D级危房要立即组织拆除,防止伤及无辜。对学校周边无法立即拆除或清除的危房、危墙、危路等隐患,要设立明显的安全标示,并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凡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对因排除危房等安全隐患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等问题,要给予妥善安置,并及时将详细情况上报镇教委。
三、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在依法取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标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对于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年度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发挥作用。我校防雷装置已完善。
四、积极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近期全国各地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的是学生在上学途中到池塘边捉鱼虾时失足溺水,有的是在双休日学生到桥上玩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学生在放学路上到池塘游泳时溺水。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
(一)我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我校加强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播放安全教育光盘、开展主题班队会、国旗下的演讲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我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微信家长群等途径,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护,特别要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加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学校汛期安全防范预警机制。
我校与防汛、防灾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确保责任、人员、必备物资的“三落实”,随时处置灾害事故。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情,校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将损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