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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9篇)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篇5

不经意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的重要性,无论什么时候强调或强调到什么程度都不为过。因为一旦出事,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有性命之忧,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然而,不少单位和领导对于“重于泰山”的大事,却往往呈现出“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现象,但就是没有将其放在“心”中,没有真正抓落实。在煤矿这个处处充满危险的环境中。

“麻痹”——这个安全的可怕杀手,一次又一次导演了悲剧。麻痹+麻木=事故

也许,一个人的麻痹可以侥幸不引发事故,但层层的麻痹串起的链条就会让事故不可避免。在这些链条上,假设有一个环节可以把住,事故也许可以幸免,但遗憾的是麻痹成为了一种通病。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一旦出现懒惰和松懈,安全事故迟早会发生。

作为一个煤矿安全管理者,事故一次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不要轻信他人,不要指望代劳,要做到“我亲眼看了,我亲手做了,我亲自问了”。

矿难及事故的频发,我们曾经不只一次地质问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真正吸取教训?为什么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真正落实?为什么对宝贵的生命如此漠视?其实答案并不难找,导演这一幕幕悲剧的幕后黑手就是麻痹,甚至由麻痹变得麻木。由于管理者的麻痹,现场“三违”不断、隐患成堆,有大量的问题和隐患每天都在重复发生;由于操作职工的麻痹,轻安全、重生产,违章变得理所当然,一切都司空见惯,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这样的情形怎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呢?

重法严惩+事前防范=安全

要克服麻痹心理使事故不再发生,必须重法严惩遏制事故频发,使人们面对严惩,抖擞起安全之精神,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要严厉问责。建立严厉的问责、追责制度,将责任人的利益与事故责任切实捆绑在一起,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从严从重处罚,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从心低里对安全法规敬畏,生产中不敢越安全法规半步,始终保持一颗清醒安全生产的心,尽职尽责,精心操控,保证生产安全。

要关紧笼子。将企业的生产关在安全制度法规的笼子内,并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对违法者严惩,使人们不敢跨出笼子半步,员工始终保持一颗清醒安全生产的心,尽职尽责,时时步步用安全法律和制度管事、办事、生产,生产就会安全。

要扎好篱笆。用重法严惩事故的责任人,虽能击醒人们“麻痹的安全心灵”,使人们进行反思,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但这这种事后的反思,也只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救之举。惟有人们时刻有着一颗对安全生产忧患的心,方能由出事后的被动反思,转化为事前安全防范的积极主动的正思,思考出好的超前防范措施,并实施到位,才能杜绝因“麻痹的安全心灵”所导致的事故,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

安全影响一切,安全就是一切。对于管理者来说,对安全的麻痹就是自我的毁灭。从高官的引咎辞职到责任者的锒铛入狱,这还不能让管理者警醒吗?

“你是家中梁,工作要思量,梁折家遭殃,生活无保障;你是妻子天,莫让天塌陷,天塌人心寒,妻儿无人管;你是父母心,牵挂重千斤,儿走他乡路,老人泪湿巾;你是子女山,为儿挡风寒,山倒无依靠,人见人心寒。”这蘸着无数矿工鲜血写就的歌,你听到了吗,我的矿工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