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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物启事的(30篇)

寻物启事的篇27

本次书法大展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弘扬中国传统书法艺术,把握正确艺术创作导向,坚持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配合当前反腐倡廉主旋律,把传统艺术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由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中共廊坊市纪委、廊坊市监察局共同举办以“挥写廉政”为主题的全省书法大展。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廊坊市纪委 廊坊市监察局

2、承办单位

廊坊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

由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与廊坊市纪委共同组成

组委会主 任:刘金凯 刘书强

组委会秘书长:刘月卯 河北省书协副主席兼秘书长

张纬东 廊坊市书协主席

赵清超 廊坊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

察局长

组委会执行副秘书长:关丽娜 河北省书协副秘书长

刘京闻 廊坊市书协副主席

2、评审委员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办法产生评审委员,负责本次展览作品的评奖工作。

评委会主任:刘金凯

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月卯

评委会委员:5-7人

三、稿件的征集和作品要求

1、稿件的征集

①河北省内优秀书法作者;

②每个地市征集作品50-100件;

2、作品要求

①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廉政”主题相关的诗词、楹联、文赋及名言警句等(须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完整性。

②规格:所有参展作品尺寸最小不低于四尺整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纸(高度不超过197cm,宽度不超过98cm),小字类作品尺寸为四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作品。

四、作品的评奖

1、本次展览评审方案

入展作品300件,其中:

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2万元,计6万元;

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1万元,计6万元;

三等奖:20名,每人奖金5千元,计10万元;

优秀奖:50名,每人奖金1千元,计5万元。

2、所有获奖和参展作品由廊坊市纪委收藏。

3、非省书协会员入展作者作为加入河北省书协会员的条件之一。

五、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实际姓名、性别、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六、征稿时间

征稿日期截止至20xx年9月15号

七、展览时间

20xx年10月底

八、展览地点

廊坊市展览馆(暂定)

九、出版

展览前出版河北省《“挥写廉政”书法大展作品集》

十、展览开幕式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十一、收稿地址和联系人

收稿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关丽娜

联系电话:

0311-87829149

十二、本次展览所需全部费用,由廊坊市纪委、监督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