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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历来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注重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以首善标准不断提升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将“管得好”作为基础环节。近年来,我们坚持从做细做实各项基础性工作入手,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化。全面落实党中央从严管档要求,梳理整合近年来党中央、市委关于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北京市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全市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1800余项。系统建设数字化。建设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重点加强与干部管理系统的融合开发,实现两套系统相互调用、协同使用。制定全市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着力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为契机,着眼未来10至20xx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建设智能化档案库房。队伍建设专业化。选配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党员干部从事档案工作。同时,采取集中授课、顶岗培训、以干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市档案工作队伍的专业思维、专业水准、专业能力。
将“审得准”作为前提条件。充分吸收借鉴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经验做法,加强流程再造,完善工作体系。严肃审核责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干部选任部门负责对档案提出审核意见,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审核的业务把关,干部监督部门负责核实处理各类档案违规违纪问题。严把审核范围。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对拟提拔人选开展“任前审”,在接收军转干部、新招录公务员时进行“入职审”,在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选时组织“换届审”,在材料收集归档、借阅归还、档案转递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审”。同时,突出政治审核,结合不同类别干部特点增加审核可选项。严格审核标准。在政策把握上,注重把握材料的整体性、关联性和逻辑性,审准审好干部信息。在调查核实上,将专项审核“情况核不准不放过、问题查不清不放过”的要求一以贯之,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拖延,综合采取电话核实、函调、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取证。
将“用得活”作为最终目标。始终将档案工作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档案合格作为政治过关的基本条件,将其充分作用于干部选任、管理、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在选干部方面,严格实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审核责任。在管干部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违纪违法信息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情况的收集归档,加强信息比对和综合分析。将档案检查纳入干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档案造假“零容忍”。在育干部方面,将干部人事档案与年轻干部成长档案有机结合,全方位掌握年轻干部成长情况,对年轻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建立一人一档。在此基础上,实行一人一策,对年轻干部专业特长、能力特点、履历经历等要素特征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方向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