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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韩寒文章引发的思考--论学校公信力的缺失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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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韩寒的文章我不禁对我们的中国政府产生了深深的怀疑,联系自己切身实际所遇我更为我们的学校感到恐惧和悲哀!
曾经我对咱们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老师赖红那种尖锐批驳中国政府的行为不以为然,甚至一度鄙视之,现在我才明白当初的我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当年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我们都竭力捐款捐书多么希望自己的一份心意能交到受灾同胞的手里,安抚他们悲痛的心,让他们知道祖国没有抛弃他们,政府没有忘记他们,同胞没有嫌弃他们。可是我们的政府做了什么?众所周知我们地震募集捐款730多亿,但真正投入灾区不到200亿,请问我们剩下的530多亿去了哪里?我们捐的钱并没有通过政府的手到达灾区人民手上,谁有知道西南五省旱灾我们捐的钱又有多少能到达那些迫切需要水源的灾民的手上呢?
人无信不立,一个政府如果不能对他的人民负责,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对他的公民诚信,那么这个政府终将被他的下一代取代。同样一个学校如果没有公信力,同样会被他的学子抛弃,最终沦为历史的尘埃!
公信力,《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公信力的概念源于英文词Accountability,意指为某一件事进行报告、解释和辩护的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并接受质询。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而在我们学校我丝毫没有感到有公信力的存在,3月19日晚上1,2点钟的时候有小偷从我们宿舍的阳台翻进了我们的房间,并在厕所灯光大亮的情况下偷走了我放在枕头下可爱的N86手机,舍友放在衣服里的钱和手机也不翼而飞了,最可恶的是我那酷似存折的学生证也被顺手牵羊拿走了。
醒来我只是着急自己丢了手机,并没有其他想法,但事后想想我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这次丢的是手机,下次如果我们醒着那丢的不就是命吗?要知道那些小偷为了钱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在一个号称现代化的高等教育学院里,在众多保安,宿管,监控的监视下那些毛贼依然能够来无影,去无踪。我不禁要质询我们的学校难道这就是你们的保安体制?一个大学居然让外来人员在深夜进入了他们学生的寝室,公然盗走了他们的财务,直到现在还逍遥法外。这样的寝室谁能住的安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财务和人生的安全,发生意外学校需依法对学生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在商家消费,商家需保证顾客在消费期间的财产和人生安全,发生意外需依法对顾客进行赔偿”。我们与学校之间构成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我们交给学校住宿费,学校就有义务为我们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我们的人生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住宿费一交,我们与学校住宿协议已经构成,学校即有义务为我们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并为我们的损失埋单。事后我本想将此事曝光给媒体,但为了母校的荣誉我放弃了自己的想法,本来事情到此结束就罢了。
但学校保卫科把我们叫到办公室登记了一下损失就让我们回来了,学校方面也没有领导出面就此事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赔偿,难道学校就真的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吗?倘若小偷进的不是我们的宿舍而是女生宿舍,那小偷又是个色胆包天的家伙,又倘若小偷行窃过程中被我们发现,小偷狗急跳墙,那样的后果我们亲爱的院领导你们想过吗?难道你们真的是向传说的那样“认钱不认人”,不把学生的命当命吗?难道一定要后果足够严重你们才会露面吗?
醒醒吧,我那"可爱"母校中那些高高再上“可敬的”领导们,在注意对外学校形象的同时反省一下,看看咱们学校在我们自己人眼中的公信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