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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给了我一条命、救了我一条命,同时又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幸福,让我学会了飞翔。
爸爸妈妈对我的娇惯起自于两岁以前,那时我曾得过一次很严重的病,医生死马当作活马医,爸爸妈妈费尽心血才使我得以死里逃生的。
据说捡来一条小命的我就像林妹妹一样体弱多病,只要妈妈一转身去我就又哭又闹,说什么也不让她离开我身边半步,她只好趁我睡觉时悄悄地干点家务。当时医生预言说我的病在四年之内有可能会复发,一旦复发就没救了。医生的这个预言折磨了爸爸妈妈整整四年。这四年我不知道爸爸妈妈是在怎样的煎熬中度过的,但现在每每听他们说起来我就觉得那时我的活着是对爸爸妈妈的摧残。唉,我也够残忍的!
四岁那年,爸爸妈妈送病恹恹的我上了幼儿园。但我上幼儿园有个硬条件,那就是每次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去,否则我就不去了。这一背就是两年多,可妈妈竟也心甘情愿,也许她是害怕以后我的病万一复发了,她想背还没机会呢。
六岁那年,医生的预言落空了,我活过来了,并且被妈妈喂养成了一个好吃懒动的大胖子。那时妈妈送我上了小学。上小学时的我妈妈已经背不动了,于是她就买了一辆小电瓶车,专门用来接送我。那时妈妈也是个大胖子,两个胖子压着一辆小电瓶车吱吱扭扭地穿行在大街上,那画面现在想起来还挺搞笑的。
上了初中,我长大了,也变得很爱美,这大概是受妈妈的影响吧。和妈妈一起逛街是我的乐趣之一,我们每次上街都要逛好几个小时,虽然购物不多,但我可以尽情欣赏妈妈的虚荣心。每次一进服装店,只要销售员一奉承妈妈的身材、气质,不管适合不适合妈妈穿戴,她都会买,而且特讲究挑选的过程。买一件要试很多件,进一家店至少要半个小时才能走出店门。不过,再磨蹭我也要陪着妈妈,我就爱看妈妈的磨蹭劲,这也是一种功夫啊,砍价时特有效,我为什么不学着点呢。
有时候我们之间也会发生一些冲突,尽管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但我还是要和她争个高低,哪怕是无理争吵,只要能惹她生气,引起她对我的重视就行。其实我心里并不想这么做,因为我不想伤害我妈妈,但和妈妈在一起时我又忍不住要和她顶几句。我就是这样矛盾,也许这就是青春叛逆吧。
不过和爸爸在一起我却叛逆不起来。爸爸突出的特点是手特别大,童年的我牵着爸爸的大手,爸爸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这样走在大街上特有安全感,即使劫匪来了我想我也不会害怕的。现在长大了,再也不好意思牵着爸爸的手上街,但和爸爸在一起却只有依恋没有叛逆。和爸爸的大手比起来,我的手不知怎么就那样笨,以至于偶尔洗一次碗,总免不了有碗碟打碎。这样倒好,爸爸妈妈再也不让我洗碗了,力所不能及啊!有趣的是爸爸那双大手反而无比灵巧,能变戏法般地做出一道道让我和妈妈津津称道的美味佳肴。如此看来,我这双红酥手就只能用来学习了。生活中的爸爸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面对爸爸的责骂,我嬉皮笑脸全当没听见,但爸爸教育我的话我可是真的句句都记在心底了。
我依恋着爸爸妈妈,就像“羊羔羔吃奶眼望着妈”,我淘气着爸爸妈妈,就像牛犊子吃奶还要用头使劲顶妈妈的肚子。爸爸妈妈就像太阳给了我生命,救了我生命,照耀我成长。长大后的我,别说做什么大事,就先做个孝顺女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