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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于秋月春花的节令里谱写一曲哀婉动人的《长恨歌》,关于宿命,关于内心深处痛苦的挣扎与纠结。
她,用委婉厚重的笔调写这世道浇漓的人间最不愿承认但却最致命的伤口。
《长恨歌》我反复看了三遍,常常是翻了一百页又推倒重来。非可读性不强,而是文辞华丽却太过晦涩了些,故事晦暗暧昧,一股子腐败气息经久不散。
都说老上海女人刻薄、尖锐,表情是随和的,姿态是抬高的,一针一线缝着自己的面子,那一身旗袍又不止塞满了年华的虱子,也保持着自己的一份矜持高贵,而这天生浸淫在骨子里的性格属性也造就了小说笔下的女主人公,王琦瑶。
若老上海是一座烟雨舞台,王琦瑶便是这舞台上失魂落魄的影子。记不清对多少人唱过自己,可惜对方在春宵几度后也就不屑一顾,弃她一人嘶哑着喉,无声哽咽,摇摇晃晃度过她的一生。
开篇大面积平铺直叙的景物描写是灰色的,凭空渗到空气里,整个读下来,心也是灰色的。但不是黑色一般死寂,仍有一些光亮。愿王琦瑶的一生也是如此,如堇年语:人生如是,需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光景来。
“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这是《长恨歌》的结尾。在经历了蓬勃荣耀的光华流转后,我无法简单地用悲喜剧来一笔带过王琦瑶的一生。我从未见过这样伶俐的女子,将上海这件衣服裁成一袭静美的长衫。她的身上折叠了太多上海城市的背景图,她的一生都耗尽在这座城市里。最后结局却是无声的黑白,叫人不禁感叹: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啊。
在阅读的时候,我总是产生一种错觉:凡是漂亮妖艳的女人,都是热衷于表现自己,钟情于各种舞会、聚会表演的。她们会穿得华丽美艳,招惹千万人的眼球,也与千万人有染,心里却唯独盛放着一个不可能的人。王安忆写,“晚会上的一切都是公有制,笑是大家一起笑,闹是大家一起闹,聚散是大家的聚散。”烟酒乱心,聚散扰情,王琦瑶也就从这杯盏交欢里看到了自己零落的影子,也看到了上海的倒影,这上海便褪了色。
我喜欢她被评为“三小姐”。少了第一第二的光环,她也不声不响,不争不闹,但偏偏这第三被人记住。然活得丰盛,却也便会有丰盛的代价。她的命运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一阵风似的就吹到别的扁舟上。从片场里的那个爱她的男人,到李主任,再到之后的阿二,老克腊等等,这所有的人都没有带给她幸福。其实根本不用言及以后,而今的她已然跌得比想象中的还要深。
粉身碎骨也不过如此。根深蒂固也不过如此。一个人也不过如此。王琦瑶的烦闷,哀怨,忧伤都藏在心里,把心里的布染得彻底,蒙蔽了双眼,反倒清静。
有时候她坐在房里,眉宇之间粉饰太平,白嫩的手垂搭在旗袍上,不时望着镜子中自己的仪态,梳理几番,又沉下来,望向窗外的车水马龙。年华散去了,转身就看见尘埃,她亦知晓自己不是提着灯笼在人群中寻找真爱的时候,但是她还有一颗火热的心。
我们都曾有这样的感觉,立足这尘寰间,思考着生命、时间、救赎等种种冷色调的词语。只是生命中有许多的莫可奈何,但我们仍把这莫可奈何当做背水一战的希冀。
莎士比亚说,爱情只是场游戏,能者居之。王琦瑶或许早已丧失了爱的权利,但对她来说,感情就算是一座颓然倒塌的城池,一砖一瓦碎得干脆,也一草一木都容不得他人动。整块的记忆,连同藕断丝连的,她都爱,她都要一点一滴地寻回来。纵使自己保存了多年,亲眼看见感情的城墙摇摇欲坠,落得一身灰也是枉然。
你知道的,有时候,人生不只是过程,还是一场花事。王琦瑶也是旧上海的一朵玫瑰,花期不长不短,恰到好处,轮到她凋谢的时候,就留得一地的花瓣。
读《增广贤文》。第二日醒来,只记得一句——来如风雨,去似微尘。
【点评】作为上海女人,品读“王琦瑶”这个人物,是件很有趣的事情。人物、作者以及读者骨子里其实都有一样共同的东西,所以是读不够,也读不尽的于是最终就水乳交融在一起,徒留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