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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责任说明要细致
单就目前的二手车交易合同来看,基本内容是:交易双方就某款车型构成买卖关系,双方最终的交易价格及过户费用,车辆进行交易的具体时间,交易前后的责任。
以目前最常见的合同为例,上面往往出现的是“因档案不符或发动机、车架号码凿改等各种原因造成该车不能办理正常过户手续,甲方必须原款退还给乙方”等说明,可是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对于消费者购车后可能出现的保修,手续等方面的费用,二手车行往往是满口承诺“有问题就回来找他”,但结果是一旦真到出现问题的时候却是互相推诿责任,原因无非是“口说无凭”,合同中并未详细注明。
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若原合同时没有明文规定违约责任,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方补充进去,特别是对那些不能及时过户的交易,应该在合同中强调,若交易过程中过不了户,对方无论出于任何原因都应无条件全额退款。
但是要注意,若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该车属于“问题车”,则应尽快向对方提出退车要求,退时间拖到三个月以上,对方可能就会合理提出扣除折旧费之类的要求,消费者就很难得到全额退款了。
2、车况问题合同上谈
目前来讲,二手车交易合同都没有对交易车辆的车况进行明确登记,对此,业内的评估专家认为,车况问题是合同中最难体现的一点,年份不同的二手车,即使年份相同的二手车,除外观上较为直接的瑕疵,更多的是用肉眼难以检测到的内场,而这正是车况中最常见的。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及时对方难以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或者找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定,这要与车行进行协商,然后体现在合同中。亦或者让对方在合同中著名那个,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并根据与对方那个协商,在合同中说明,在排除自己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对方保证在双方那个都认可的一段确切时间内,可对原车免费进行维修。
当然,若非利润可观,对方一般不会轻易同意,关于保修一项,很多车行在进行交易时,口头上都表示可以保证,但我们消费者要做的是,承诺,必须体现到合同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会相对有效。
3、随车手续要齐全
在较为详细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购到合同的路票凭证,车船使用税凭证,年票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以及保障期间。有一点也不要忽视哦,就是原车钥匙应该有两条,交车的时候应一起交付给购车者,如车行知识提供给购车者一条钥匙,那就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若是事后发现,可能就会与对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过户实践需做硬性规定
估计在绝大多数的交易合同中,对车辆交易前后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但合同内却很少会明确规定详细的过户实践。有些用户可能急于用车,就支付了全额购车款,只是和对方商定20天内过户,但是由于可能彼此比较忙,或者其他原因,结果拖了很长时间仍未能办妥过户手续,以致开车上路时比较提心吊胆。
其实在购买二手车中,类似这种的例子非常普遍,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这会给前车主及新车主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建议消费者在与二手车行签订购车合同时,不管与对方商定合适过户,都一定要将具体的时限(如半个月内等)明确写进合同里,如果过期仍然不能过户,就应该按最初合同中的规定,让对方全额退款,并将车退还对方。
5、合同文字描述应清晰
现在二手车交易合同有些原文描述也含糊不清,易导致双方理解误差造成买卖纠纷。如某车行提供的一份购车合同:“如在办理该车有关手续时,发现资料与有关部门档案不符及有被盗抢记录或扣车、则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这里对“按购车款及维修费退回总款数,以实际数及单据为准”的说明那个,就极易在退款依据及退款实际数额方面,让人糊涂。特别是“维修数”在实际中难以界定,若消费者时候就此与车行争论,肯定会出现各执一词的场面,因为类似条款应以书面形式补充说明在合同上。
6、车辆处置权的确定合同中
消费者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即使有明确详尽的规定,还要注意最重要的一点:它是否具有效力。也就是说,对方是否对该车具处置权。
建议消费者在与对方签订购车合同前,若对方并非原车主,一定要对方提供原车主授权的有效证明,以确认对方有权对该车进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