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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钢材销售合同(9篇)

简单钢材销售合同篇8

1、 需方提前三天向供方提供钢材需求清单,供方接到需方通知三天内组织货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

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

2、供方材料到达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3、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确认,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