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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一年级起,我读过不少书,学过不少课文。可是《窃读记》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窃”字再字典中的意思是“窃取,趁人不备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可是,当我学会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对“窃”有了新的了解。课文的作者林海音十分喜爱读书,她为了躲避书店老板,锐利的目光,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假装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有时又前往别的书店看书。腿酸了,脚麻了,她仍然天天坚持去书店看书。她是如此的好学,那宝贵的读书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掩卷深思,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读后感 )想起了平时的一些作为。平时,我读书只凭自己的爱好,除了那些小说之外,其他一概不要。妈妈给我借的科普书,老师推荐的文学作品,我都随意一翻,觉得难看,就丢到一边去了。现在,《昆虫记》、《百科知识》……这一类我不爱看的书全部都在书架上睡大觉呢!妈妈每次都没收我的小说,要我读科普知识,我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林海音腿都站酸了,还靠在书柜上看,就是因为这样,她成为了著名的作家。
我们与作者小时候的情况相比,要幸福许多。不知比那个年代好几倍。可是对书的爱对知识的渴求,却相差甚远,因此,我们要像小主人公学习,让读书陪伴我们成长,让书成为我们一生的伴侣和导师。
今天,我学习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窃读记》是一篇记叙文,课文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窃读的经历。“我”因为没钱买书,所以放学后偷偷到书店读书,一直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把书放回。她说,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就是窃读的滋味。快乐是从书中得到快乐,而惧怕是怕被书店老板骂。
我最喜欢第四自然段,作者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作者把自己比喻成饿狼,把书比喻成食物,说明作者爱书如食,可以把知识积累起来当饭吃,对读书时多么热爱啊!
让我感动的是,为了避免挨骂,作者读一本书要跑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可她不觉得辛苦。站着看书,累了没地方休息,只能两条腿交替支撑,但作者从不怕累。相比之下,父母总是把我要的书买回家,我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有时候买回来的书也不看,放在书柜里当装饰品了。作者饿了,还不能吃饭,只好做白日梦,我却从来没有饿着肚子读书呢。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因为她有避雨的理由呆在书店里看书,不用再怕别人说她。我比作者幸福多了,但我没有像作者一样刻苦用功,走马观花式的看书,真惭愧!
文中最后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刻。作者的国文老师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 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爱上读书吧,它是你飞翔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