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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于民,是对地摊经济的最好扶持《钱江晚报》
评论员 魏英杰
地摊又回来了。日前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总理亲自为地摊经济、小店经济站台,国内许多地方都放宽了对地摊的限制,一些城市街头出现了久违的地摊买卖。一时间,低成本、易操作,每天都能算出自己赚多少钱的地摊,点燃了许多人的创业热情。
不过,呈井喷态势的地摊经济,很快遭遇了来自现实的尴尬。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近日郑州开放早市地摊,让很多当地人跃跃欲试。结果有人到郑州“第一大夜市”健康路一问,最早每月20元的摊位费,如今涨到800元,有人把摊位租下后,转租给其他人,价格高达3000元。网友直呼,这简直是“坐地起价”。
这则新闻其实被误读了。郑州健康路夜市已经存在了20个年头,所谓20元一个摊位,应该是最早期的价格。现在以这个价格,哪里能租到一个黄金地段的摊位?很快,当地金水区政府发布回应,证实了笔者的看法。根据相关回应,健康路夜市是由企业运营的,摊位费涨到3000元,实为个别商户层层转租造成的。
这事从侧面反映了人们的某种担忧。放开地摊经济是好事,但如果摊位费跟着水涨船高,难免打击人们的积极性。尤其是,在鼓励发展地摊经济的新背景下,地方的管理思维也要跟上节奏,本着“让利于民”的出发点,让商户得实惠,让百姓得便利。比如,现在该地决定把经营权收回给街道统一收费、统一管理。这样做应是可行的,只是一方面要处理好与原经营者的协议,另一方面不要让“统一收费”变成统一提高收费,否则既侵占市场主体的利益,又打击地摊商户的热情。
让利于民才是最好的扶持。管理不等于收费,更不等于乱收费。否则,这一轮地摊经济的放开,恐怕会被现实无情打脸。
让利于民不仅体现在收费,还体现如何为百姓办实事,为地摊经济开绿灯。不无凑巧,近日一则新闻反映了这一问题,据江南都市报报道,6月1日晚,江西萍乡市一餐饮管理公司负责人周海波原想在自己门店外摆夜宵摊,却被当地城管人员劝阻。当地城管局有关负责人给出的说法是,放开夜宵摊“要有文件”。
明明上面有精神了,还要等文件通知,这就是政策执行遇到了“中梗阻”。换句话说,中央层面已经明确要鼓励地摊经济,百姓也都知道眼下要搞活地摊经济,而地方政府部门却还在等文件通知。如果当初搞改革开放,一些政府部门都是这种做法,恐怕也没有后来的经济发展局面。这样的僵硬做派算不算“不作为”?
要鼓励个体创业,搞活经济,就不能任由摊位费漫天涨价,更不能让形形色色的官僚做派阻挡人们的热情。一个城市要有烟火气,职能部门要有人性化举措,要有让利于民的大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