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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爱读书中的故事,我总喜欢花上连续的几个小时来完完整整地读完一个故事。而如今回首,才发现,原来我的读书也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海之博大源于不择小流。我读书也是同样如此。我所看的书品种博杂,看书时也从不在意类别。为了满足我这饥不择食的欲望,我只好时常出没在各家书店,过着《城南旧事》中窃书般的生活。
每到闲时的下午,我就会轻车熟路地来到最近的书店。进门,首先不要忙着拿书坐下,要装作买书的模样绕着书架转一圈,而且不要走得太快,要用目光上下左右地扫过书籍,或是用手指轻轻地慢慢地摸过去,最好还要时不时地抽出几本,皱着眉头翻一翻,然后又像是失望似地摇摇头,放回去。这样转着,要是老板问我要找什么书,我就会摇着头说:“我先自己看看”。这老板一定会答应一声离去。而我呢?就会满怀着欣喜熟练地找出那本上次还未看完的书,点点头,慢慢地移向一个老板不太注意的角落,悄悄的蹲下,静静地享受我的精神盛宴。
脑中自有马良笔,何必出门做笔记。对于时常在书店看书的我,做笔记是很少有的事,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我也还有着一个锦囊妙计。看的书博,可真正吸引我的却很少。每逢遇到一本好书,我总会想方设法地买一本回去好好做下笔记。要是真的没法买,就只好到书店去把那本书看个五六遍,用脑中的笔记下人生笔记。
陋舍出真知。虽然书店我去得多,但我最有阅读灵感的却非那里,也非学堂,而是一片公共之地——公共厕所。每逢腹中产物过多,需要排解一下时,我就会带上最喜爱的书金蝉脱壳般溜进厕所,解裤下蹲,端书翻看。慢慢地看着书,翻着页,却不知时间在悄悄流逝。直到脚酸腿麻,香气缠身才知道这并非是久住之地,连忙起身,洗手离去。
回首自己读书史,想到笑话处也自觉好笑,难怪同学中总有人开玩笑。可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啊!它并非最美,却是最适合我的,就像穿衣一样,合身才会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