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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在襄城北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这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棉袄,低着头,跪在襄樊的标志性古建筑――昭明台门前瑟瑟发抖,眼里流露出一种乞求与无奈的神情。我有些同情他了,不由自主地走到他面前,准备向他那破旧不堪的钵子里丢些零钱。忽然,我脑子里冒出了理智的想法:看这人正值中年,又不残疾,不会是报纸上披露的那种“乞讨骗子”吧?
于是,几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又一次在我脑海里浮现:那年冬天,我家刚从襄阳新县城搬到襄城北街附近居住。有一天,我和同学一起在北街买东西,路上遇到一个年轻人在街头乞讨,看他穿的衣服也还得体,就是身旁白纸上用毛笔写的“出差在襄樊被盗,急需车费回家看生命垂危的老母”让人非常同情。
看到眼前的情景,我产生了怜悯之心,很想上前送给那年轻人一点钱,可摸摸口袋空空如也。回到家里,我心里仍像搁了一块大石头,非常难受,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听后表扬了我,说我有扶困济贫的同情心,然后给了我五元钱,让我重回到北街,把钱放在了那个年轻人面前。第二天,在爸爸带回的晚报上,我看到了记者采写的关于“北街乞讨年轻人是个骗子”的报道,读完报道全文,我仿佛掉到了冰窟里,心里凉透了……
在日常生活中,老师和家长都教育我们要善待弱者,富有爱心,但面临这些街头乞讨的人们,有的看起来很可怜,有的身体残疾,还有的西装革履,衣冠楚楚,这使我感到很茫然,也使许多善良的人分不清真假,辨不清真伪。难道这些人真的穷困到必须要在街头乞讨?如果是老无所依,政府不是办有养老院吗?如果是身患残疾,那为何不求助于残联?如果在外地落难,为什么不寻求民政部门的救助站?
常言道:劳动创造价值,关爱体现和谐。对不劳而获的人,我们决不能同情;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应当伸出援助之手。正所谓报纸上提醒人们的:行善也应擦亮眼。
看着眼前这四十多岁的乞讨者,我投去了鄙夷的目光,侧转身子,加快了行走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