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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带有很多,血缘、地缘、共同的理想、经历、利益等,都可能构成“纽带”。但整体上来说,所有纽带可以分为义、利、情三类。
所谓义,就是共同的信仰、理想、信念;所谓利,就是共同的利益。义、利都可以凝聚人、团结组织,但义凝聚的组织与利凝聚的组织,是否哪个更高尚、更有效,二者又是否截然对立,即所谓“义利之辩”,是两千多年来儒家的核心命题之一。
儒家高谈义理,看不起利益。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大概意思是君子都是靠信仰、理想、信念的纽带团结在一起的;小人都是因利而聚、因利而散,说的好听点会举商人的例子,难听点比如抢劫团伙、盗窃团伙。这颇有点像德鲁克讲的知识型员工与劳动力,前者追求自我实现、自主权、工作价值与意义;而后者就像机械,加多少钱(油)干多少活,因为利益大家才聚合协作。
孟子、朱熹都是孔子的信徒。孟子答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谈什么钱啊,有仁义就够了!宋儒程颢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天下事,不是义,就是利,非黑即白,你到底选哪个?
好在有墨家,墨者多来自当时的社会下层,即农工商,没那么“高尚”,注重经世致用,它们认为“义,利也”,主张义和利是一致的。墨家缺少传人,不过宋代永嘉学派树起了功利之学的大旗。宋代学者叶适说:“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你们儒生不要太迂腐,这所谓的“义”,说到底还是利的交换。
那么,市场经济中,以企业的眼光怎么看义利之辩呢?在凝聚一个团队、建设一个组织时,如何处理义和利呢?
首先要抛弃义利二元对立的想法,保留灰度;其次要除去义、利二字自带的道德光环,不要觉得梁山好汉立了个忠义堂,就比打家劫舍的团伙更高尚。我们要承认利的正当性,有时候真小人比假君子要可爱,而现代社会契约精神的核心也就是利的博弈。亚当99斯密还认为,市场竞争中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无意之中促进了公共利益”。
我们对人性应该有一种灰度的看法,人性本质上没有善恶之分,人可善可恶。孔子一派对人性太过乐观,“人之初性本善”,好像君子天天聊点信仰、理想当饭吃,知识管理者天天喝知识就能活。
在企业管理上,不妨采用一种工具理性的角度看待“义利之辩”。对已经“吃饱”的人,强化共同的信仰、理想、信念纽带;没“吃饱”的,要强化共同创造、共同分享、共同利益的纽带。
义、利之外,还有情。爱情、亲情、友情、归属感、荣誉感、团队感等都属于感性的层面。毫无疑问这种共同的感情纽带,是维系一个组织和团队的重要力量。孔子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所以古代一些官员在守孝三年与朝廷需要之间,常常难以抉择。但古代法律在情与义之间是有决断的,它可不鼓励大义灭亲:“亲亲相隐”是古代刑律的一项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苏联曾经发生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告发“思想犯”,实际上是摧毁了感情这一纽带,家也就毁了。对于一个团队,共同的经历,尤其是苦难经历、危机经历,常常能培养长久、深刻的情感。
我们观察古今中外一些杰出的组织、团队、行动,都受益于义、利、情的纽带。比如长征,义的纽带是革命的伟大理想和信念;利的层面是跟着走吧,跟着走或许还能活下去,有口饭吃;情是对战友、上级等等的感情,毕竟都共患难同生死过。
利、情,是人的天性;义,是人的神性所在。尊重人性,致力于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感情、共同的信仰这三个纽带,组织一定可以保持团结、紧密,并持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