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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多不胜数,最有“个性”的还数我的“追星”朋友——胡劲了。
胡劲是我的邻居,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迷死人不偿命的气息。一对剑眉下有一双漫画人物的眼睛,挺拔的鼻子真算是“高人一等”,白皙的皮肤像玉一般,真是标准大帅哥。他只要对女孩微微一笑,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足够让那女孩痴痴地念着他的名字傻笑一天了。
可是,这位帅哥的学习却糟糕的要命。胡劲都读了五、六年书了,可他会写、会念的字只有一点儿,还不超过学过生字的20%。但就是这样一个糊涂的男孩子,竟也加入了追星行列,迷上了周杰伦的歌。
自从胡劲迷上了流行歌曲后,他简直是每天手捧CD Walk,一刻不停地听,真是“机不离手,歌不离口”啊!一些我知道的歌还好,例如《七里香》、《Lydia》、《老鼠爱大米》,但是他渐渐地就“偏离正道”,听上了一些我认为怪怪的歌,什么《咏夜》、《再见黄鹤楼》……真是怪死了!
刚开始我就预感到胡劲只要一听歌,我准没好果子吃。果不其然,歌曲旋律只要一入他耳,他就开始“抽筋”。我所说的“抽筋”,其实就是他被歌曲陶醉时手脚不停地乱晃。这对他来说是一种高级享受,可对我来说,简直是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为了我的身心健康,我只好硬着头皮语重心长地跟他说:“胡帅哥,你整天捧着随身听不累吗?而且听歌听多了,也会影响学习的呀。你还是少听一会吧!”谁知,他却反过来把我狠狠教训了一顿:“你懂不懂,这时我对偶像的崇拜方式。算了,说了你也不懂,真是对牛弹琴!”听了这些,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心想:胡劲啊胡劲,你可真是个疯狂的追星族!
其实胡劲成了追星族不光给我带来了坏处,还带来了一些好处,他成了我的开心果。这位帅哥明知道自己不识几个字,还非要给我朗诵歌谱上的歌词。一些好歌词一到他口,就被他读得面目全非,牛头不对马嘴。比如那首《老张的歌》,里面的“推”读成“堆”,“缩”读成“宿”,“累”又给读成“螺”……真是错如满天繁星,对的屈指可数。我敢保证,无论你有多少烦恼,只要听他念一首歌词,你一定会乐得前仰后合,捂着肚子连夸他的朗读技术“好”。
怎么样,听了我的好朋友胡劲的“追星英雄传”,是不是“大开耳界”?你一定能想象到,那些追星族既可爱又疯狂,既时尚又张扬的个性。没错,这就是胡劲——超级追星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