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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来,我不断地啃书嚼字,忽然对汉字产生了兴趣。甲此时可能说我:你都学了十几年的汉字了,怎么现今才有兴趣啊!再者~汉字有什么好兴趣的啊?我听罢,自然要拿五千年悠悠文明反驳之,但汉字总归是要举实例才有说服力。当我们一天到晚“哇啊唏嘘”地读英语啊,谁都多少有些力不从心,也就是太绕口难,但当英国佬读中文方格字时又能怎样,“鬼使神差”翻译成英语就是“ghost?makes?god?do?things”——“鬼使神做事”,“噢,那鬼一定比耶稣还厉害!”当你看到英国佬自以为是的表情,想必会感叹汉字的博大精深吧。当然也有中国人不这样想,因为他们和英国佬一样,换句话说,他们就是“英国佬”。
在近些天我对“理智”一词颇为感兴趣,是的,这两个极普通的分格字没啥了不起,但,一个歌手复出,大家感兴趣一张新专辑出版,也能给大家热闹,咱们爱弃旧迎新,接受新的,自然要放弃些旧的。而有些人不会,他们倒爱时代左右,我称他们叫“中庸”,这种作风叫“中庸之道”或者,称之为“理智”吧。听人说,爱吃清淡菜肴的人是理性的,因为他们不为图一时欢辣而满足。而理性人的味蕾耐得反复回味,甚至可从一盘清粥淡饭中品出五味合一的上鼎。看以神乎其神,其实是诠释“理智”最佳蕴仪,理,即理性,即辩是非,明事理待人处事恭而不卑,笑而不答,乃君子,中庸之道:智,则是智慧,能力。懂其二字者,懂大半人生。
上述说到懂“理智”者,懂大半人生,若不懂理智呢?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有人不愿将自己的粗陋面磨平滑,这个世界必需五彩多样,于是——有人离家流浪,有人“追风”,有人要搞教育大革命的,有人忽而将头发染绿,忽而又染红,又要造型,剃了“鸡冠”的。如果大家觉得熟读,那么,我就不多说了。鲁迅曾说“懂道之者,懂大半中国。”
中国,你这个博广而又狭隘的国度!
懂理智者,懂得大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