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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才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
在这一册的人物故事里,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伍子胥所承担的责任。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迫害致死。伍子胥流亡在外,一度当过乞丐。他忍受了所有的屈辱,为的就是要报仇。吴国后来攻克楚国的国都。伍子胥把当年杀他父兄但已过世的楚平王从坟墓里挖出来,加以鞭尸,那种强烈的恨意表达得真是淋漓尽致。
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吴国日益壮大起来。吴王却完全不理会这个忠臣的劝谏,还赐他自尽。伍子胥恨不得要门客在他死后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挂在东门上,好看着吴国被越国消灭。伍子胥是个悲剧人物,他承担的是作为一个家人和一个臣子的责任,不过那责任后来演变成过重的负担,压得伍子胥喘不过气来。
对人生来说,学会承担什么以及学会怎么承担,的确很重要。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自我价值的创造,而这个自我价值有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它对别人产生了什么影响。这种担当,具有它自身的意义和时代性。
没有担当的人往往是没有作为的人,自我价值也轻薄得很。有担当是好事,但可别像伍子胥那样,让肩膀上的担当变成过重的负担!
《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
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