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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于我,不过是个若有若无的存在。我现在所在乎的,不过是每天保持良好的心情,做好分内的工作。
前几天买了双粉红色的运动鞋,拿出宿舍她们嘲笑说太嫩了。她们指着自己脚上的各种潮流的皮鞋新鞋,问我究竟是怎么想的,才会买这种鞋。
我想着我才十七岁啊。又不是二十四五的年纪,为什么要这么迫切地追赶潮流呢?明明二十几岁才需要经历的,为什么我要这么提早的经历呢,还有我的童年,我的青春呢。如果三十岁的时候回忆青春,却找不到半点幼稚粉嫩的气息,满满都是成熟与伪成熟,这到底是一种时尚还是一种悲哀呢?
看了一篇散文,说中国的标准美和美国的标准美的差异。在中国人的认识中,皮肤白净,脸蛋可爱,五官端正,身材姣好,全身上下找不到半点瑕疵的才称得上是美人。而美国却相反,他们并不在意这副天生的皮囊和感性的享受,他们所追求的美是一种独特与个性。一个女人长得很丑,她笑的很自信,这就是美。
打算明天向老师借本现代化的书看,类似于龙应台毕淑敏他们的书,而不是罗曼罗兰这样的高深的书。不是不喜欢看,而是罗曼罗兰的书太过深奥,我面对着它的时候一种莫名的敬意油然而生,看着这些外国名著的时候,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的。只有在假期或有空余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闭关认真品读。而对于现在这样学习比较繁忙的时候,我想在时间的罅隙里,还是找些较有吸引力的书籍看好。
我想努力,所以在别人玩闹的分分秒秒上充分利用,在保证以后养家糊口能力充足之余,进而实现我的“作家梦”。我热爱写文,有种不想停下来精力永远用不完的动力,热爱并非喜欢,它是在喜欢的基础上升了有一个新高度。尽管我明白我的文笔很差,但我相信一切都有希望,只要有希望,哪怕翻山越岭我都不会放弃。
我想我也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简单而平凡的生活,并非平庸而泛滥,,而是一种简约美好的幸福。像姜育恒唱的那样“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最稳,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功名利禄也好,宝马香车也罢,无穷的欲望,根源不都在于生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