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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秘书部工作职责(5篇)

学生会秘书部工作职责篇5

一、日常:

1、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如发现部内成员有严重损害秘书处形象的,当即予以辞退;

2、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有不当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3、秘书处成员在执行工作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如因主观原因出现一次重大错误或者三次小错误,即予以除名;

4、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经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得到老师同意,并且工作移交完整后方可离开秘书处。

二、会议: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于每周三下午4:30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委员应准时参加例会,例会前专设一名委员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保证讨论的议题顺利进行;

3、委员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提出;

4、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明确会议内容,委员迟到、早退达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内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