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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工作职责(28篇)

文秘工作职责篇25

一、承办院党政领导的指示和决定,负责院党政工作报告和各种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协调、送审、印发院党政组织及院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材料。

四、组织筹备召开各种会议,为领导提供报告和讲话文稿资料。

五、检查院属各部门执行院党政会议的各项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落实院领导批示督查的事项、工作。

六、深入各部门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系统信息及信息交流编发工作。

七、负责领导在对外工作中各项事务的办理。

八、负责文电、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刷、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九、负责全院的人事管理、劳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全院的财产物资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的安全管理、普法宣传教育、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十二、办理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