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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校岗位职责(十二篇)

第4篇 教育局各科室学校安全岗位职责

一、安全监督管理科:

1.承担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系、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教育局各科室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

3.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做好安全台帐的归档工作。

6.做好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镇(街道)教办、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考核,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本系统的考核检查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工作,配合安监科协调组织各科室和全市学校(单位)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

2.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指导和督查直属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普教科:

1.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安全、高考中考等各类考试安全、师生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学生运动会、文艺演出、军训等)。

2.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安监科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检查、指导和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抓好学生德育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以减少、防范和遏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成教科:

1.协同普教科做好全市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安全工作,指导、监督职业中学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外来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社会力量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计财科:

1.负责全市学校校舍及建筑工程、设施设备、消防、防雷防汛等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2.负责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治。

3.参与学校相关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六、人事科:

1.负责全市教师的师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

2.配合安监科做好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工作。

七、督导科:

配合安监科开展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督导评估。

八、监察室: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查处工作。

九、信息网络管理科:

1.负责抓好全市学校(单位)、幼儿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网络安全制度。

2.配合安监科做好有关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十、教育服务管理中心:

参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对受伤害学生保险理赔工作。